北京市10月份生产安全事故的警示通报

时间: 2022-07-27 09:31:16 浏览次数:277

2020年10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25起、死亡27人。其中,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9人;道路运输事故16起、死亡18人;未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特种设备、铁路交通、农业机械死亡事故。部分典型事故情况如下:

工矿商贸事故

2020年10月1日

在房山区城关街道定府辛庄东南侧,北京燕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工人在一养鸡场内开展清理工作时,屋顶发生坍塌,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2020年10月2日

在昌平区南邵镇泰禾昌平南邵54地块工地,北京园中园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1名工人在作业过程中从高处坠落身亡。(总包单位:北京园中园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北京泰禾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4日

在通州区武窑桥改建工程施工现场,天津博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名工人作业时被打桩机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总包单位: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天津博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通州公路分局)

2020年10月16日

在石景山区首钢人才社区建设工地,卓兴正和(天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人作业时,一基础围挡墙体发生倒塌,造成1名工人死亡。(总包单位: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卓兴正和(天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北京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北京首侨创新置业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9日

在大兴区瀛海镇西一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工地,北京中城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名监理从地下一层坠落至地下二层,经抢救无效死亡。(总包单位:北京城建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北京华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北京正继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北京中城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北京汇瀛恒安置业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

在海淀区后屯路附近新馨苑66号块工地,合肥市伟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名工人驾驶三轮车运送瓷砖进入电梯时,因操作不当致车辆翻倒,从电梯井坠至地下一层身亡。(总包单位: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合肥市伟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液化石油气爆燃事故

2020年10月1日

在门头沟区三家店镇,一饭店厨房内液化气罐燃气软管脱落后冒出火苗,5人紧急撤离时被碎玻璃扎伤。

2020年10月7日

在平谷区平谷镇旧城街贾家胡同,一租户家中做饭时,液化石油气罐与燃气灶之间的连接软管起火,未造成人员伤亡。

2020年10月15日

在海淀区清河三街73号,一饭店厨房内杂物起火,导致与厨房灶台连接的液化气罐软管被烧坏,气罐阀门口处出现明火,造成2人受伤。

2020年10月15日

在丰台区卢沟桥街道青塔东里,一住户家中做饭时,燃气泄漏遇明火引发轰燃,造成1人受伤。

施工破坏管线事故

2020年10月6日

在房山区拱辰街道北京电力设备总厂家属区,北京市皓凯博大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作业时将一自来水管线破坏,造成3100户居民停水。

2020年10月21日

在海淀区复兴路40号院,北京中铁建北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在土方挖掘作业时将一燃气管线挖漏,未影响周边居民用气。

2020年10月25日

在昌平区沙河镇第五肉联厂西墙外侧,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作业过程中,将2条电缆挖断,导致附近847户居民短时断电。

2020年10月31日

在朝阳区大柳树路与南楼梓庄交叉口附近,中国通信建设北京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时将一自来水管线挖漏,未影响周边居民用水。

道路运输事故

2020年10月11日

在北六环内环176.7公里处,一辆厢式货车追尾一辆面包车,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2020年10月17日

在北六环内环方向181.5公里处,一辆轻型货车(核定载客5人,实乘10人)追尾同方向行驶的一辆京牌货车,后被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刮撞,造成9人受伤。

北京京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2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简况:2018年10月21日, 在平谷区夏各庄镇风沙源治理项目工地,北京京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名工人在混凝土施工时不慎触电,事故造成1人触电死亡。

直接原因:劳务分包单位施工现场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无施工方案、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及时发现高压线下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

责任追究:事故调查组建议公安机关对北京恒昇通达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监管部门分别给予北京恒昇通达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北京京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北京恒昇通达建设有限公司、北京京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城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共计79.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承德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23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简况:2019年10月23日,在海淀区上庄镇定向安置房施工工地,承德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名工人作业时从高处坠落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直接原因: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无视高处坠落隐患违章作业,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冒险作业。

责任追究:事故调查组建议公安机关对承德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班长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急管理部门分别给予承德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德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计4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月以来,大风降温等极端天气出现,社会复工复产进程加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明显增加,根据近期和往年同期事故情况,作出以下事故警示提示:

加强对建筑领域高处坠落事故预防

根据近期建筑领域事故总量增加,高处坠落事故高发的特点,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场所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加大重点部位项目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涉及临边、洞口、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等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全面开展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督促高处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切实做好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教育

今年以来,在有关部门的严厉打击下,液化石油气爆燃事故在非法充装、非法营运等环节凸显整改成效,近期,居民家庭、餐饮单位液化石油气事故多发,暴露出部分人员缺乏正确用气知识,未能及时发现软管老化、连接不牢固等隐患,存在燃气使用后未及时关闭阀门、将软管放置在电暖气上烘烤、未关闭阀门情况下更换气瓶等不安全操作行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普及液化石油气事故预防和应急自救常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公众逃生自救技能。

严格落实各类管线安全防护责任

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对接配合工作,抓好施工管线安全防护;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机械作业操作人员和施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各项安全措施传达到一线作业人员;管线权属单位要及时更新管线档案资料,确保交底及时、准确,加强管线日常巡查和施工现场监督,完善管线设施防破坏技术监控和预警,防范施工破坏管线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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