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人!沧州市最新事业单位招聘来了

时间: 2022-07-29 08:27:16 浏览次数:231

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共有48家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66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沧州市2020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0年及以前毕业的院校毕业生(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0届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聘;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或为沧州辖区生源地。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具有两年及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仍在教师岗位)的人员,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详见《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2月18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0年12月 18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全日制普通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每人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报考统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报考单位招聘岗位的考生务必通过所报考单位的《招聘公告》了解并牢记报名截止时间、交费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统一招聘岗位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科目。综合类岗位(包括教育系统外的事业单位,教育考试院招聘岗位,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岗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招聘岗位,第一职业中学的数控实操教师、计算机教师1、计算机教师2、会计教师岗位,十三中的会计岗位,一幼的保健医岗位,特教学校的舞蹈教师、会计、校医岗位,华北工业学校的招聘岗位)(附件1:《沧州市2020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无填充颜色部分)的考生参加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报考统一招聘教育类教师岗位(附件1:《沧州市2020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填充浅黄色部分)的考生参加教育类科目笔试。

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参考《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

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参考《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考试大纲》(附件3)。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在沧州市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相关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不能低于相同试卷类别的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二)面试

1、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先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教育系统教师岗位5:1,教育系统非教师岗位和教育系统外的其他事业单位为3:1。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证件审核)。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教育系统非教师岗位及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岗位由市人社局负责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面试方式

①教育系统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

②其他事业单位(包括教育系统外的事业单位,教育考试院招聘岗位,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岗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招聘岗位,十三中的会计岗位,一幼的保健医岗位,特教学校的会计、校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教育系统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除教育系统教师岗位以外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八、考察和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教育系统由市教育局负责,其他事业单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负责考察和复审的单位要对考察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报告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

九、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沧州人力资源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家统一招生的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信息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的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的,被聘用后必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市教育局人事科:0317-3170632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8日

职位表

肃宁县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聘公告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服务于我县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中招聘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共招聘35名工作人员,其中乡镇中小学教师岗11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17名,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岗7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参加肃宁县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含试用期人员);

2、曾参加肃宁县三支一扶计划,自沧人社字[2020]97号文件出台(2020年7月22日)后,在编在职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正在接受有关机关立案审查、立案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过刑事处罚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肃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6室。

3、报名要求:此次招聘应考人员报考岗位仅限报考在肃服务期志愿服务的系统岗位,即:支教服务志愿者仅限报考乡镇中小学教师岗;支医服务志愿者仅限报考基层卫生院岗;支农和扶贫服务志愿者仅限报考乡镇政府岗。报考人员须下载并打印《肃宁县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聘报名表》(附件),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

报考乡镇中小学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参加此次招聘考试,聘用后单位与聘用者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2年期限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期限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调整到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全日制毕业证、报到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小二寸照片6张等相关资格证书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下载并如实填写的附件《报名表》。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此次招聘公告,完全了解本次招聘要求和政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与招聘职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

报名人员考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限为:9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本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前来报名地点查询考试成绩。

五、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负担。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如体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进入考察人员的证件材料、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如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七、选岗

根据报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本人进行选岗。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依次按学历较高者、取得报考岗位相关资格证较早者、参加肃宁县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时间较早者优先的方法,确定选岗顺序。若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如不服从管理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遇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聘用

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十、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体检、选岗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肃宁县服务期满三支一扶 计划

志愿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16日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肃宁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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