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先行先试,南通市全面推行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

时间: 2022-07-27 08:13:06 浏览次数:247

11月2日,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数据管理局联合印发《南通市试点推行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南通市行政区域内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市场主体,均可参照《管理办法》要求进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进一步松绑减负、激发活力。

推行一照多址,助力企业做大做强。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推出前,若市场主体的住所与经营场所分处两个不同地址,须办理两张营业执照,后续就有办理税务、年报等两套手续。改革后,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在同一县(市、区)内登记一个住所和多个经营场所,只需申领一张营业执照。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时,营业执照照面住所一栏中注明一照多址即可,不必设立新主体或开办分公司。

深化申报承诺制,降低准入门槛。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全面适用于本次改革,申请人只需提交《市场主体住所申报承诺书》《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其申报地址与公安标准地址相符,且与房屋产权登记(房屋用途相适应)一致的,一律准予登记,支持企业群众充分利用各类场地资源。

明确监管要求,坚持放管结合。在破除市场主体登记限制的同时,明确负面清单情形,严格市场监管要求。南通市对于申报住所与公安标准地址不符合、申请人此前信用受损未修复、弄虚作假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等多种情形,明确提出市场监管要求与处置办法,确保改革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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