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打造“诉前调解E平台”推动形成“线上枫桥经验”

时间: 2022-07-27 09:03:18 浏览次数:251

2018年8月,海淀法院打造诉前调解E平台(以下简称E平台),利用信息技术打造集网上调解、网上送达、网上质证、网上信息交互共享、网上签字确认、网上司法确认为一体的在线纠纷解决平台,进一步提高诉调对接工作成效。截止2018年11月16日,海淀法院通过E平台在线调解案件49件,调解成功18件,在线进行司法确认18件,案件在线分流效果明显,为努力形成社会矛盾提前控制、内部解决,矛盾不上交的线上枫桥经验打下基础。

11月8日,海淀法院通过E平台成功化解北京某公司诉四川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十七案。本案原告诉称,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在其运营的网站发布的文章中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图片,严重侵害了原告作为涉案作品著作权人享有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利,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万元。被告收到调解员发送的诉讼材料后表示其愿意调解解决本案纠纷,但因公司距离遥远,影响了参与调解的积极性。后经调解员沟通,双方同意通过E平台进行诉前调解。在法官主持下,双方代理人经调解员协调,在线达成调解。由人民调解员在线出具人民调解协议,并可同步进行在线司法确认,实现一小时内调解结案。一小时内成功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十七案,充分展示了该平台高效、便捷、低成本的优势。

与线下诉前调解平台相比,E平台具有以下特点:

第二,实现一体化全流程诉前调解,方便当事人矛盾纠纷快速化解。相对于其他在线调解平台,海淀法院打造的E平台集网上调解、送达、质证、信息交互共享、签章确认、司法确认为一体,真正实现一体化全流程诉前调解,满足当事人快速化解矛盾的需求。

第三,同步司法确认、即时回传立案,真正实现诉调对接网上运行。一是可同步进行司法确认。与普通诉前调解程序不同,E平台可在调解双方申请的前提下,由主持法官同步进行司法确认,出具正式文书,同步线下送达,免去了当事人另行来院申请司法确认的繁琐。二是可即时回传立案。调解不成功的,在线调解的案件即时回传至审判系统进行立案,真正实现调解诉讼线上无缝对接。

第四,程序公开、全程留痕,预防调解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线下诉前调解平台在法官主持下,由调解员自行调解,监督机制存在缺陷。E平台全程录制、同步保存调解过程,法院及当事人可随时调档查询调解进程,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同时以公开促公正,有效预防廉政风险。

第五,多方联动、一体推进,实现软硬件设施同步迭代。为保障在线诉前调解的高效便捷,海淀法院立案庭联合技术保障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多个部门,一体推进软硬件设施同步升级换代,升级电脑系统3台,购买远程视频设备3套,并对声卡等相应设备进行升级、优化。同时,针对在线调解对软硬件设施及带宽要求较高、设备易发生故障等问题,海淀法院立案庭联合技术保障中心配备专门的设备调试员,实现问题即时解决、同步处理,全力保障在线调解期间软硬件设施运行畅通无阻。

E平台是海淀法院创新模式、以人为本,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于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的新要求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是海淀法院积极探索、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一次重要举措。下一步,立案庭还将联合参与多元调解+速裁工作的审判庭,继续深入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为打造线上枫桥经验提供新思路,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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